商标续展的重要性
商标有效期是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,记载于《商标注册证》上。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商标注册;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提出申请的,商标局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很多商标权利人,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。殊不知,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,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,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。而商标重新申请,除了进行形式审查外,还要进行实质审查。遇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权利,或有不符合现行法规的情形,新申请会被驳回,从而丧失商标权。10年里,商标法规及审查标准均有了很大变化,这是10年前可以注册的商标,10年后重新申请却被驳回的重要原因。
有的权利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商标续展申请,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。其实,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,也许正因为这一失误,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,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,然后再考虑花高价买回来……一念之差,后患无穷。因此,商标权利人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商标续展工作的重要性。
应提交的申请书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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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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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,或有效身份证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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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代理委托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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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|